案例解读丨帮忙需谨慎,借钱需量力
来源: | 作者:陕西寰同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479天前 | 661 次浏览 | 分享到:

基本案情:

张某与李某系同村村民,两人关系较好。

2012年5月,李某欲开办养猪场,需要资金,向银行贷款,但由于自己不符合贷款条件,就与张某协商,让张某以自己的名义向银行贷款,随后再转贷给自己。张某心想:两人关系这么好,不帮忙的话,怕影响两人的关系,又不好拒绝。随后,就答应以自己的名义向银行贷款。

2012年7月份,张某应李某的请求,两人前去某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信用社),张某就以自己的名义签订了《借款申请书》、《借款合同》等资料,当日,借款就打到了张某的银行卡里。张某刚从信用社出来,就将银行卡交给李某使用。双方约定信用卡由李某使用。

2015年3月份因李某未按时归还借款及利息,经信用社催要无果后,信用社起诉张某要求归还借款及利息。

审理思路:

经审理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原被告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自原告提供借款时成立。判决:被告归还原告借款及利息,并承担逾期利息。

律师说法:

帮助别人贷款的模式,一般为:帮忙人以自己的名义向银行或者其他贷款平台申请贷款,贷出来的钱给实际借款的朋友或亲戚使用,再由实际借款的朋友或亲戚按期转账给帮忙人偿还贷款。这种模式一般是建立在与朋友或亲戚之间极大的信任基础之上。且正是因为基于这种极大的信任,一般情况下,双方之间只有口头协议。“帮贷”模式下,借款合同的出借方是银行或贷款平台无疑,但借款方其实是帮忙人,而并不是被帮忙的朋友或者亲戚,帮忙人作为借款合同的借款人,受合同的约束,要承担还款的义务,而借款合同并不对被帮忙的朋友或者亲戚产生约束力。这当中其实存在很大的风险,如果朋友或亲戚中途停止偿还贷款,那么帮忙人作为借款人,则需要自己替朋友或亲戚来归还这笔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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