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刚,男,汉族,中共党员,陕西寰同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执业律师。
一、个人简介
陈文刚,男,汉族,中共党员,陕西寰同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同时具有知名院校建筑工程、复旦大学泛海国际金融学院金融投资学专业教育经历。兼任陕西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委员会委员、陕西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工程建设法学研究会理事、陕西医事法学研究会理事、西安市法学会“一带一路”国际投资法律研究会理事、陕西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成员、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特聘调解员。
执业后专注于刑事辩护、重大、复杂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的实务与研究。在房地产、建设工程、公司股权、合同纠纷、婚姻家事、金融担保等领域均具有丰富经验。办理了涉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贩卖走私运输毒品等重大刑事案件以及大量疑难民商事案件。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出不懈努力,获得当事人的好评。
二、社会职务
陕西省法学会工程建设法学研究会理事、陕西医事法学研究会理事、西安市法学会“一带一路”国际投资法律研究会理事、陕西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成员、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特聘调解员。
三、经典案例
1.2015年6月30日,陕西金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陕西建工第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工程劳务承包合同》,约定乙方承包甲方位于西安市沣东新城王寺跃进村的芊域溪源B区项目7#、8#楼二次结构及装饰工程。合同约定建筑面积约54803.62㎡,其中:7#楼27401.81㎡,8#楼27401.81㎡。合同签订后,陕西金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依约进行了施工,工程竣工陕西建工第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并支付劳务费。后陈文刚律师作为陕西金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将与陕西建工第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至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诉讼标的额1952908.69元,后与陕西建工第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反诉,要求陕西金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向其赔偿252万余元。陈文刚律师代理了本案的一审、二审、再审及执行程序,最终为陕西金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执行到劳务费171万余元,获得了当事人的好评。
2.张某盟、陈某与西安天健某某置业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
2020年1月,陈文刚律师接受当事人张某盟、陈某的委托,就其购买的西安天健某某置业有限公司开发位于西安市大兴新区的房屋被案外人申请执行后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经过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中止案涉房屋的执行。后经查案涉房屋由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以及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查封、轮候查封8次。经陈文刚律师先后多次前往查封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后,甘肃三级法院五次查封异议均被支持,当事人的对案涉房屋的权利得到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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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业务领域
刑事辩护、房地产、建设工程、公司股权、金融担保、合同纠纷,婚姻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