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是否由车辆与行人根据各自的责任大小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来源: | 作者:寰同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1094天前 | 878 次浏览 | 分享到:

      不是。根据《道理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的所有人具有投保交强险的法定义务,目的在于发生交通事故后,承办交强险的的保险能够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赔付受害人所受到的人身、财产损失,保护第三者的权益。该法也规定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由承包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限额之外的损失按照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责任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车辆投保人未投保交强险,即是违反了法定义务,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种责任的承担与机动车是否有过错无关,只要事故发生就要赔偿。对于限额之外的部分,则按照事故责任的认定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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