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网”引发的著作权思考之著作权概念及取得
来源: | 作者:advertising-100 | 发布时间: 1101天前 | 1921 次浏览 | 分享到:

      (1)(引言)12月10日晚,中国知网就“赵德馨教授起诉中国知网获赔”一事发布了致歉声明,表示向赵德馨教授道歉,并将妥当处理赵德馨教授作品继续在知网平台传播的问题。此前,因为赵德馨教授与《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中国知网”运营方)发生侵权纠纷,老人于2020年8月选择了维权。在随后的官司中,赵德馨教授全部胜诉,获得相应经济损失和维权合理开支费用,法院判决知网赔偿赵教授70万元。


      (2)我们每个人都可能在某一天成为拥有著作权的作者,因而学习保护著作权利人利己利于整个著作权保护的大环境和谐发展。接下来会有一系列关于著作权的文章,以供共同大家学习。同时,看我的文章同时思考一下:王志达是否享有这篇文章的著作权?

      

      (3)著作权保护制度的作用和意义:


       对促进知识的积累与交流,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推动经济的发展和个人为社会进步起到了及其重要的作用。保护著作权不仅是保护著作权人的个人利益,同时也是为了维护公众利益,维护国家利益,维护国家经济秩序,促进社会的发展。


      (4)著作权定义是什么:


      著作权,也称版权,是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产生的法律赋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民事主体的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是指作者基于对特定的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是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等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以及全面支配该作品并享受其利益的财产权的总称。著作权是一种无形的权利,同时是用有形物体现的,包括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利,因此著作权也是人权,又是一种财产。

      

      (5)什么样的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


       一、作品是思想、情感的表现形式,不是思想、情感本身。


       二、作品应当具有独创性。


       三、该表现形式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范畴。


      (6)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一)文字作品。


       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二)口述作品。


       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五)摄影作品。


       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六)视听作品。


       2020年《著作权法》修正前,该类别为“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此次修法使得该类型作品形态不再受制于创作手法的限制,而是关注创作结果形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由于计算机软件的特殊性,计算机软件作品按照《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保护)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7)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一、不具备作品实质条件,主要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二、为保护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不适宜以著作权法保护。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中的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单纯事实消息)。


       创意、题材、操作方法、技术方案、实用功能等属于思想层面的,不构成作品,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8)著作权保护期限有多长:


       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因此对它们的保护期有不同的法律规定。


       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与特定的人身相联系的权利,不因人的死亡而消失,因此受到法律永久保护,没有时间的限制。发表权的保护期较为特殊,它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保护期相同。


       著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根据作品性质和著作权主体的不同,其保护期规定如下。


      (9)公民的期限:


       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10)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


       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如何定义“发表”)


      (11)特殊作品的期限: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及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以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这里的作者“身份不明”,多指作品因以假名、笔名、化名或者未署名发表,难以确定作者确定身份的情况。如在50年内确定了作者,则其著作权的保护期按所述之规定。


      (12)著作权的取得。


       我国采取著作权自动取得原则,当作品创作完成后,只要符合法律上作品的条件,著作权即产生。著作权人可以申请我国著作权管理部门对作品著作权进行登记,但登记不是著作权产生的法定条件。作品登记过程仅对作品的权属信息做形式审查,一般对著作权的归属只能起到初步证明的作用。


       (13)著作权保护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创作者和创作成果,同时也可以方便创作者利用创作成果实现版权资产化。如果你是内容创作者,提升版权意识,及时做好版权保护是非常有必要的。从“知网”风波中可以看到,作为著作权人,在其权利受到侵犯时,可以积极进行维权。下一讲,会有更详细深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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