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成风——内容创作者维权路 为何如此之难?
来源: | 作者:advertising-100 | 发布时间: 1101天前 | 1296 次浏览 | 分享到:

      1.文章发布平台:知乎、搜狐、百度、新浪微博。


      2.文章核心观点:①内容创作者维权难的原因主要在于认定抄袭难,即:发布的短视频是否构成作品以及抄袭者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②短视频创作中的构思创意不是《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3.文章目的:本文从当下的“短视频”热入手,通过2个抖音和b站的抄袭纠纷引出短视频存在的争议问题——内容创作抄袭成风,创作者维权之路为什么如此之难,旨在从发布的短视频是否构成作品以及抄袭者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这两个方面给出答案。


      内容摘要:在互联网时代,短视频迅速兴起,一大批内容创作者涌入相应短视频平台,“短视频热”的背后相关的抄袭问题也层出不穷。本文着重从内容创作者维权之路为何难出发,以2个网络热点事例引入,分析导致该问题的2个原因。


      抖音两大港风博主壶提提和梦依抄袭之争


      壶提提和梦依作为某短视频平台的两大港风圈霸主,二人粉丝均有百万,视频风格大多以港风为主,在视频的拍摄手法和内容细节上曾有多处相似雷同,关于原创和抄袭,双方也各执一词。壶提提说,虽然梦依先拍摄的港风视频,但是不能以风格和时间的早晚来判定没有抄袭,因为视频的风格、背景音乐、话题是可以共用的,但视频的转场、创意点、结构等方面的细节也过度雷同的话就不正常了。之后,梦依方面也出面回复,明确回复没有抄袭,对于质疑的点一一予以反驳,并提出了自己的质疑,把视频中的场景拆开来分别说明,说视频的场景背景是她先换的,她换视频背景的时候壶提提还在用黑图背景,包括拆快递也是先出现在她的视频里的,还有视频的多个背景也是她先发的,还说在相似视频的发布时间上壶提提双标,同时质疑壶提提在抄袭她。对此网友也开始唇枪舌剑,支持梦依的网友说梦依的反驳有理有据,支持壶提提的则说壶提提的质疑和梦依的回复根本不是一个重点,梦依在避重就轻,偷换概念,模糊变量。之后双方战火再次升级,壶提提再次发布视频回复梦依的问题,说对于本来就有争议的同类博主,选素材时应该有责任和义务避免争议,梦依定义不清晰,回应梦依的双标质疑。双方各执一词,都有理有据。


       b站知名健身博主周六野陷入抄袭风波


      在b站健身的知名博主周六野,拥有500万粉丝,因分享有效的健身视频受到大众喜欢,但就有网友发现其发布的一期关于“消除斜方肌”的视频与YouTube上一位墨尔本瑜伽老师的视频相同,视频在锻炼动作和各个动作之间的顺序也一致,而周六野回应到自己是和瑜伽老师学的,并非抄袭,最终二人的这场“抄袭风波”不了了之。


      相信你看完上述两个事例,会和小编有一样的问题:到底在短视频创作中,怎么界定是否抄袭呢?为何内容创作者维权之路如此难呢?


      从法律上分析,“抄袭”是指:窃取或修改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在相同的使用方式下,完全或者部分完全照抄他人作品或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形式或内容的行为。内容创作者抄袭维权之路难的主要原因在于认定为抄袭难,即:发布的短视频是否构成作品以及抄袭者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一方面,内容创作者发布的视频一定要是作品,《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即:在各种创意内容能构成作品的最关键的要素是要具备独创性,这是由作者根据自己的想法和构思、添加自己的创意所独立创作出来的。


     《著作权法》明确“思想与表达二分法”,《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作者智慧成果、是作品,而不保护思想本身,只有在创意构思通过一定的外在形式表现出来,形成作品时,才能依据著作权法获得著作权。而在很多短视频抄袭的纷争中,不仅有主张构思创意被抄袭,还有主张短视频分镜头的抄袭,前者的构思创意是思想本身,不受法律保护;后者分镜头属于思想的表达,应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另一方面,“实质性相似”是指表达构成实质性相似,包括短视频中的文字、色彩、线条等符号形式和内容,但不包括公有领域的信息、创作形式、必要场景和唯一或有限表达等。具体来看,若想到达“实质性相似”的程度,要考虑创意、剪辑、文字、配图、音乐、动作等等多方面的内容,若上述内容均相似,才可能构成实质性相似,但具体到何种程度才是抄袭,目前还没有相关的立法来清楚的说明,对于抄袭的认定更多是一种“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了。


      从当前互联网短视频创作大环境来看,有很多创作者只是挪用其他作者的部分创意或片段,这是无法被认定为抄袭的,此外,在维权中,还存在侵权界限不明确、维权成本过高等问题。


      视频的兴起,顺应了当代社会对于“快节奏”的追求,若放任这种情况在互联网上大量涌现,无疑会打击原创作者的创作积极性,对我们个人来说,应尊重原创、支持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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